本報訊 網絡的快速發展,催生出“刷單平臺”這一毒瘤。日前,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紹興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專業刷單案。該局依法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
今年6月,越城區市場監管局不斷接到舉報,稱紹興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存在刷單行為。7月9日,在事先保密的情況下,該局出動10余名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突擊檢查。執法人員分為多個小組對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運營人員、客服人員、業務員分別詢問,現場在當事人7臺電腦上發現“聊天套路”“電商平臺資源介紹”等涉及補單、刷手、傭金的資料。由于涉嫌組織虛假交易,該局對當事人立案調查。
經查,當事人先后幫助×尚睡袋母嬰精品店、×美思家具工廠店、×科雷克旗艦店等店鋪虛假交易,提高店鋪及商品的交易量和好評數。執法人員深入調查后發現,當事人的業務員平時不斷聯系有意向刷單的商戶,用“電商平臺資源介紹”“電商平臺補單資源”“合作注意事項”等資料吸引客戶,稱“指定評價1元一個,曬圖加指定評價2元一個(包括視頻),自由評價不收費”。一旦商戶提出刷單要求,業務員馬上組建微信群,根據商戶要求列好產品任務清單(是否瀏覽網頁、貨比三家、假裝聊天購物、下單好評),當事人交給刷手操作。完成刷單后,當事人將店鋪、訂單號、旺旺、商鋪實付價格信息發到微信群里,商戶把本金及傭金轉賬到當事人支付寶賬戶。
越城區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該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越城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群眾,組織刷單、參與刷單是違法行為,目前借用這種網絡“刷單”詐騙的行為也越來越多,切不可因貪小便宜而上當受騙。
□魯 潔 許計琴